胡春霖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987页(1636字)

【生卒】:1881—1941

【介绍】:

原名贤璋,字默青,又名茂青,笔名墨成、默成子,安徽含山人,1881年12月12日(清光绪七年十月二十一日)生。幼年家贫,发奋苦读。17岁,以案首入学为诸生,后又获优拔。曾在本县鲍探花家教家馆。旋弃教,先后入公立上海师範学堂、私立安徽存古学堂,继入公立北京大学,攻哲学、法律,获学士学位。又游学日本,曾参加光复会和中国同盟会。曾任《中华报》编辑。1913年,任安徽农业学校学监主任;1914年,任私立北京中国大学教授兼国文系主任;1915年,任国立北京农业专门学校教授兼学监主任,又任私立北京民国大学教授兼教务主任、国务院国史编纂处编纂、京兆律师等工作。1917年,蔡元培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聘为斋务主任兼讲师,后又为国立北京大学国学门哲学研究室研究员,讲授中国古代哲学。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胡支持学生爱国运动,并代表蔡元培校长到警署看守所探望慰问,营救被捕学生;8月,与叙伦等人发起组织教职员委员会并被选为委员。以后并当选为历届委员。1922年,又被选为国立北京大学出席国立高等八校教职员联席会议代表,参与领导北京八所高校“索薪”、“裁军”、“赎路”等政治运动。1923年,被选为国立北京大学教职员临时委员会委员,参加主持北大校务,领导“驱彭、挽蔡”运动。1924年,促进中苏复交,又力争“庚子赔款”余额用于培养青年学生。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参加追悼会;4月2日,移灵西山时,参加送殡,担任招待员;同年,上海发生“五卅”惨案,被选为国立北京大学沪案后援会委员、北京高等八校教职员沪案后援会、北京各校教职员沪案后援会执行委员,参与领导北京反帝斗争。又与李石曾、蒋梦麟等发起成立“国民外交后援会”;6月7日,在中央公园来今雨轩开成立大会,公推胡担任主席,与李石曾等被选为执行委员;7月,北京政府成立临时参政院,胡代表国民三军和北京教育界出任临时参政院参政;8月,被指定为参政院议事细则起草委员会委员;9月,被选为参政院外交委员会委员长;10月26日,特别关税会议在北京举行。会前17日开会决定成立由15人组成的特别审查委员会,胡被选为委员。发起组织召开关税自主运动大会国民大会,组织关税自主示威游行,竭力争取关税自主。1926年春,张作霖进驻北京,胡赴广州参加北伐。历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参事,兼法规编审委员会常务委员、黄埔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教官。参加北伐宣言的起草和北伐誓师大会,主持国民革命军法规编审。北伐胜利进军,任中央政治会议广州分会秘书长,兼党政机关职员训练班总队长。1927年,与陈树人、金湘帆等人发起创办广州大学,被选为校董事会董事,并担任教授;8月,代表广州政治分会,担任开闢黄埔商埠计划审查委员会委员;11月17日,广州军人内部发生兵变,被迫离开广州,经香港至上海。1928年3月,任安徽省政府委员、建设厅厅长;同年11月去职。1929年,李济深被蒋介石软禁于南京汤山,胡冒险探视,因而受牵连,东渡日本避难,复入东京帝国大学从事政治哲学特约研究。归国后,着有《日本政治、经济考察》。1930年,任国立北平大学农学院教授兼院长,并在国立师範大学等校兼课。1932年3月,国民政府在洛阳召开“国难会议”,被聘为“国难会议”会员出席会议,后应刘竹波邀请到太原,任太原“绥靖”公署顾问。1934年,离山西到上海,在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任专门委员,并在私立上海持志大学任教,常与蔡元培、沈钧儒等来往,共论国是。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赴四川重庆,与李济深、朱藴山等开展“团结抗日”活动。1941年3月16日,突然吐血,因治疗有误,17日,病逝于重庆。终年60岁。着有《春秋孔子》、《中华立国本论》(甲、乙编)、《新民鉴》等专着,以及《中华国本之研究》(后改为《兴国大计》)、《中国法制史》、《革命哲学》、《农村中心建设》、《社会革命问题》、《自觉与自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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