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英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389页(449字)

【生卒】:1909—

【介绍】:

字志衡,江苏江阴人,1909年(清宣统元年)生。

毕业于国立中央大学法律系,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入法官训练所第三届受训。结业后,分发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推事。嗣调任安徽桐城地方法院推事,后改任安徽同等第三分院推事。

旋调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办事。抗日战争期间,入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历任法制组长、专门委员、参事。1942年,经司法行政部检验,取得律师证书。

其间曾选派赴美进修,先在T.V.A.法律部实习处理法律事件程序,嗣入哈佛法学院研究院,研究工商法制及证券法理。1945年返国,兼任行政院行政法规整理委员会委员。

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糖业公司顾问,台湾氰胺公司董事。

1960年,兼任“证券管理委员会”顾问兼发行组长。1963年,任“经济部法规整理小组”委员。1966年,兼任“行政院法规整理委员会”研究委员,并先后兼任东吴法学院、“国立”政治大学商学院、辅仁大学商学院商事法教授。

着有《美国证券投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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