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432页(858字)
【生卒】:1908—1990
【介绍】:
女,湖南浏阳人,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生。
甘泗淇上将之妻。6岁,当童养媳。1926年,参加革命。
1927年,加入中国共産党。
曾任乡农民协会委员长,兼任工会委员;同年,参加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历任浏东游击队士兵委员会委员长、浏阳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主席兼赤卫军政委、中共平江县委军事部部长兼妇委书记、湘赣省委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湘赣军区医务学校政委、湘赣军区妇女团政委。
1933年起,历任中共吉安县委军事部部长兼赤卫军政委、湘赣军区红军学校政治部主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团、湘鄂川黔军区组织部部长。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任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第一二〇师直属政治处主任。1942年5月以后,任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组织部组织科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陕甘宁边区妇联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秘书长等职。1945年4月,当选为中国共産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
1949年9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
1953年起,先后任中央军委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等职。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9年4月,当选为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964年12月,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8年2月,任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87年10月,为中国共産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此外,还任第一、二届全国妇联执委,第三届全国妇联主席团委员,第四届全国妇联常委。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位女将军。并荣获二级八一勛章、二级独立自由勛章,一级解放勛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勛荣誉章。
1990年3月11日,逝世于北京。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