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绍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701页(846字)

【生卒】:1883—1949

【介绍】:

号越园、樾园,别署寒柯,浙江游人,1883年(清光绪九年)生于衢州。

16岁,中秀才。20岁前后,在江山中学(原文溪书院)讲学,不久与叙伦同去日本留学,入法政大学法律科。回国后,任外务部主事。后返杭州、任浙江官立法政学堂教务主任。1912年去北京,任衆议院一等秘书,曾任代理秘书长。后历任北京政府司法部佥事、参事、修订法律馆编纂,公立北京政法专门学校、公立北京美术专门学校校长,国立北京师範大学、公立法政大学教授,司法储材馆教务长,广东省通志局总纂,又历兼高等文官甄别委员会、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司法甄拔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律师甄拔委员会委员,司法官及普通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13年10月,政治会议开幕,任议员。1917年8月,任国务院战时国际事务委员会委员。1921年3月12月,署司法部次长。1926年3月4日,任司法次长。离北京回杭州后,以卖书画为生;12月,故宫博物院维持会成立,由会长江翰指定为常务委员。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高等顾问。

1934年9月,任杭州《东南日报》、副刊《金石书画》主编。其后应聘为东方文化事业委员会为续修四库全书艺术类典籍撰写提要。

1937年,曾一度去广东任国立中山大学教授;夏,当选为出席制宪国民大会浙江省代表。抗日战争爆发后,移居龙游。1939年4月,任浙江省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参议员,后又被聘担任浙江省史料徵集委员会主任委员。1943年春,任浙江省第二届临时参议会副议长;同年,浙江省史料徵集委员会改为浙江省通志馆、应聘为馆长。

1946年11月,至南京出席制宪国民大会会议;同月,任浙江省县长考试典试委员。1947年冬,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9年5月病逝。终年66岁。曾主持拟订《重修浙江通志体例纲要》、《浙江省通志编纂大纲》并编成重修浙江通志初稿本。着有《画法要録》、《书画书録解题》、《中国画学源流概论》、《寒柯堂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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