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1943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24页(379字)

中共中央1943年8月15日作出,干审工作重要文件之一。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延安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风审干。这次审干吸取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区肃反的教训,改变了将一切可疑分子均交保卫机关处理的方针,在各级组织部门建立干部科负责审干工作,开始搞得比较好。1943年7月康生作了《抢救失足者》的报告,掀起了所谓抢救运动,大搞逼供信,发生了反特扩大化的严重错误,伤害了一批同志。中共中央很快发现这一问题,同年8月15日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制定了首长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和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的九条方针。

《决定》发出后,很快制止和纠正了抢救运动的错误。《决定》制定的九条方针,核心是反对逼供信,标志着在审干工作方针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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