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69页(567字)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主要哲学着作之一,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导言。写于1805年冬至1806年6月,初版于1807年,1841年重新排印。该书除《序言》和《导论》外,主要论述精神、意识发展的六个阶段。概括起来,可分为三个部分:(1)意识、自我意识、理性,主要考察个人意识发展的历程,相当于精神哲学中的主观精神;(2)精神,主要考察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和与之紧密相联的社会意识形态,相当于客观精神;(3)宗教和绝对知识,主要考察对无限本身的认识,相当于绝对精神。

黑格尔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出发,叙述了意识从自发到自觉的各个发展阶段,并把这些阶段说成是人类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发展阶段的缩影。书中所阐述的一系列根本思想,如他考察的意识发展过程是基于意识本身的矛盾进展,并采取了范畴推演的逻辑形式;真理是过程、是全体的思想,逻辑与历史一致的思想;实体即主体的思想,特别是建立了“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的辩证法”,这些都充满着伟大的历史感,并闪耀着辩证法思想的光辉。这些根本思想,都是黑格尔以后所发挥的全部哲学体系的根本思想。所以,该书是黑格尔哲学的起源和秘密,它包含着以后黑格尔全部哲学的雏形、萌芽和主要观念,是理解黑格尔哲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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