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70页(866字)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主要哲学着作之一。通常称为《大逻辑》,以区别于《哲学全书》的第一部分《逻辑学》,即通常称为《小逻辑》的。全书除序言和导言外,包括三个部分,即“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前两部分合称“客观逻辑”第三部分称“主观逻辑”。三部分分别出版于1812、1813和1816年。
该书是整个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主要是对“绝对观念”在逻辑阶段发展的描述。其结构是按许多大大小小的正、反、合三段式建立起来的。在“存在论”中,黑格尔通过对质的规定性及由质到量的思想、量的特点以及由量到质的过渡和质量统一的思想,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以及量变和质变的关系等的考察,阐述的了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在“本质论”中,黑格尔通过对本质自身内部的规定、本质和它的外部表现的关系、作为本质和现象统一的现实的内部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的考察,阐述了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并根据对立统一原则考察了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现象与规律、可能与现实、偶然与必然、必然与自由、原因与结果以及相互作用等范畴。本质论是黑格尔《逻辑学》“全部理论的真正核心”。在“概念论”中黑格尔考察了概念、判断、推论三种思维形式以及它们的特征和互相间的关系,考察了概念沉没在外在性中的发展过程;考察了生命、认识的理念、绝对理念等范畴,阐述了贯穿《逻辑学》全书及其整个哲学的关于发展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法规律。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集中地阐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他是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和康德的先验逻辑之后,首创了辩证逻辑。尽管它是最唯心,然而它却在概念的辩证法中猜测到了事物的辩证法。它也是一部阐述认识论的着作,并体现了逻辑、认识论和辩证法的一致。列宁说:“黑格尔逻辑学的总结和概要,最高成就和实质,就是辩证的方法,——这是绝妙的。还有一点,在黑格尔这部最唯心的着作中,唯心主义最少,唯物主义最多。‘矛盾’,然而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