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佛海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909页(1462字)
【生卒】:1897—1948
【介绍】:
原名福海,湖南沅陵人,1897年5月29日(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生于福建蒲田。
早年,肄业于沅陵辰郡联合中学,旋赴日本,入第一高等学校,后转入第七高等学校。1920年7月,回国探亲,结识陈独秀,参与筹组共産主义小组,旋返日本续学。1921年7月回上海,参加中国共産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1月返日本。预科毕业后,入京都帝国大学攻读经济。
1924年3月毕业;4月返广州,任国民党宣传部秘书兼国立广东大学教授;9月,叛离共産党,与黄季陆等创办《社会评论》。1925年11月,辞职赴沪,后去日本。
1926年3月回国,任国立武昌商科大学教务长,嗣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秘书。1927年2月,任国立武昌军事政治学校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
“四一二”政变后,由武汉去上海,被国民党上海清党委员会逮捕,获释后任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教官,并一度随戴季陶任职于国立中山大学;同年返沪。
1928年1月,与戴季陶等在上海创办新生活书店,发行《新生命》月刊;同年,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10月,辞去军校职务。
1929年3月,任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同月,任国民政府训练总部政治训练处处长,兼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训练主任。1931年11月,任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2月,任江苏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长。
1935年12月,兼中央民衆训练部部长。1937年8月,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副主任兼第五组(研究)组长;9月,任国防参议会参议员;12月,汉口成立艺文研究会,任总务干事。1938年,任国民党中央党部宣传部副部长、代理部长;同年6月,派为三民主义青年团中央临时干事会干事。12月,随汪精卫逃往越南河内。
1939年7月,重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决议永远开除其党籍;8月,重庆国民政府明令通缉;9月,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940年3月,任汪伪财政部部长兼警政部部长、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秘书长、军事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4月,任汪伪警政部警官学校校长、中央银行筹备委员会主席;7月,任汪伪中央税警学校干部训练班校长兼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12月,任汪伪行政院副院长、中央储备银行理事、常务理事、总裁。1941年2月,任汪伪东亚联盟中国总会秘书长;3月,兼任汪伪清乡委员会副委员长;4月,任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9月,兼任汪伪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务委员会委员;12月,任汪伪中央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42年1月,任汪伪时局策进委员会副委员长;6月,任汪伪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3年1月,任汪伪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副委员长,汪伪最高国防会议委员;4月,任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
1944年1月,兼任汪伪中央税警总团总团长;11月,任汪伪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12月,任汪伪上海市市长兼保安司令。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重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侍从室奉命任周为军事委员会上海行动总队总指挥,总队司令部成立后任司令;9月,由军统局长戴笠送往重庆;10月,南京高等法院判处死刑。1947年3月获特赦,改判无期徒刑。
1948年2月28日,病死于狱中。年51岁。着有《三民主义的理论体系》、《往矣集》、《周佛海日记》、《周佛海回忆録》等。译有《互助论》、《社会问题概论》、《经济科学概论》、《国际商业政策》、《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