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06页(696字)
【生卒】:1873—1939
【介绍】:
字秀峰,河北武清(今属天津)人,1873年10月8日(清同治十二年八月十七日)生。
18岁,入北京一家玉器铺学雕琢手艺,后被辞退。1892年,入北洋武备学堂第二期。毕业后,分发至小站,任新军督操,后任南洋自强军营务帮办,北洋常备军军政司总务处总办,以功累进为总兵。
1904年,任第二镇第四协统领官。
1910年,任北洋第四镇第七协统。1911年11月,署理第四镇统制。1912年1月1日,与清将领姜桂题等十四人联电内阁,誓死反对共和;26日,又与姜桂题等四十六人,电请明降谕旨立定共和政体。1913年,被袁世凯邀入北京,任为总统府谘议官,旋因所部兵变而被革职;7月,任热河巡防营统领及赤峰镇守使,授勋三位。
1914年10月,任模範团附及新军督练处督练;同年12月,袁世凯谋称帝,册封陈为一等子爵。1916年1月,署第十二师师长;9月27日,北京政府令陈特加陆军上将衔。1917年7月,任绥远都统;8月,调接办督练新编陆军事宜;同月6日,任江西督军(未到任前由吴金彪暂护);10月,晋授勛二位。1918年2月5日,被冯国璋褫夺上将衔陆军中将,仍为督军职。
1922年6月,被北伐军打败后去职。寓居天津,在京、津、大连购置房産,购买华新纺织厂、啓新洋灰公司、开滦矿务公司、中原公司等企业大量股票。1924年7月,授将军府鑒威将军;9月,第二次直奉之战,曹锟任吴佩孚为讨逆军总司令,陈任职总司令部军法处;10月,北京政变,曹锟被囚,陈自此未再任事。后脱离军界赴天津经商。1939年8月16日,逝世于天津。终年6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