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清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480页(479字)

【生卒】:1898—

【介绍】:

浙江定海人,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生。

1920年,毕业于私立上海圣约翰大学,继在私立东吴大学及上海法学院习法律。后考入法官训练所受训,结业后由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派充江苏各地方法院候补推事,留部办事。1931年,在南京执行律师业务,兼任啓新洋灰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及宁波同乡会主席。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任南京抗敌后援会执行委员、救国公债劝募委员会副主任、伤兵医院董事等职。1938年,赴重庆,任重庆律师公会、迁川工厂联合会、军眷法律辅助会、新兵服务所、宁波同乡会等理事及董事。1945年,抗战胜利,在南京、上海两地执律师业,并任首都律师公会理事及全国水泥工厂联合会总干事。1948年,去台湾,任“全国工业总会”、“全国商联会”等法律顾问,并任圣约翰大学同学会、“中央”国际狮子会、舟山同乡会等理事长,宁波同乡会、“中国摄影学会”、专利代理人协会、新埔工业专科学校、惇叙工业职工学校等理事及学校董事,又任“律师全国联合会”之实体法规研究委员、台北律师公会福利兼风纪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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