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缠足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25页(313字)

戊戌变法运动期间维新派宣传妇女解放的团体。1883年康有为在广东南海县联合开明乡绅区谔良首创《不缠足会草例》,倡议妇女不要缠足。1895年康有为和康广仁在广州成立粤中不缠足会,再度提倡不缠足,并逐渐推行到上海、天津、北京等地。1897年7月,梁启超、谭嗣同、汪康年、康广仁等发起不缠足会,刊布章程,设总会于上海,各省设分会,各州、县、市集设小分会。规定入会人所生女子不得缠足,所生男子不得娶缠足之女子,八岁以下缠足之女子一律放足。会员捐款除用于会务外,拟设女学校、妇孺报馆、妇婴医院、恤嫠局等妇婴福利事业。同年,湖南与潮州、福州、嘉定等地均有不缠足会出现。戊戌政变后停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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