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租威海卫专条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215页(361字)
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威海卫(今山东威海市)的不平等条约。帝俄强租旅大后,英国感到严重影响它在华的侵略利益,便以“非租借山东之威海卫停泊兵轮,不足以抵制”为借口,向清政府要求租借威海卫。1898年7月1日英国逼迫清政府签订了本约。由英驻华公使窦纳乐与清总理衙门大臣奕劻在北京签约。其中规定:(1)将威海卫、威海湾内之群岛以及全湾沿岸十英里以内地方租给英国;(2)“租期应按照俄国驻守旅顺之期相同”,即二十五年。经双方同意仍可延长;(3)“所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4)在威海卫的“中国官员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与保卫租地之武备有所妨碍”。从此,威海卫实际成为英国的殖民地,英、俄两霸在渤海湾的争夺也益趋尖锐。这一专条于1930年为《中英交收威海卫专约》明文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