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党委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390页(278字)

着作名。毛泽东1948年9月20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个决定。编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决定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各级党委“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并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决定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内认真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是毛泽东关于建党问题的主要着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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