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821页(300字)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的工会全国代表大会。1926年5月1日至12日在广州召开。到会代表五〇二人,代表全国六百九十九个工会和一百二十四万余有组织的工人。刘少奇、李立三、邓中夏分别向大会作了报告。通过了职工运动总策略决议案、劳动法大纲等十二项重要的报告和决议案。指出必须加强工农联盟,工人群众随时都要与农民群众一致奋斗;应注意革命统一战线问题,与各阶级革命民众建立联合战线,壮大革命势力,促使革命成功。号召全国工农与一切革命民众,积极起来支援、参加北伐战争和拥护国民政府。会议最后选举省港罢工委员会委员长、共产党员苏兆征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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