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文学改良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83页(639字)

(按发表出版时间为序)

初载于1917年5月1日《新青年》第3卷第8号。

文学革命发难后,刘半农热情唱和。本文提山文学应当改革的三点:一是破除迷信。要建设新文学,首先就得打破崇拜旧文体的迷信。

只有将古人作文的死格式推翻,新文学才能脱离旧文学的窠臼,人们才能作自己的诗文,不作古人的诗文。

二是白话为文学的正宗,不是立即可以做到的,所以文言和白话可暂处于对待的地位。三是不用不通的文字。文中还提出韵文应当改革的3点:一是破坏旧韵重造新韵。由于语音的变迁,今音古音已不尽一致。

作诗不问与今音是否相叶,只求与旧的诗谱相符,这不合事理,应当重造新韵。二是增多诗体。

可以采用自造和输入的办法,除有韵的诗以外,增加无韵诗。诗体解放了,诗的内容就会有一日千里的进步。

三是提高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应以今语作曲。此外,还提出文章应当分段,采用新式标点等改革事项。此文发表时,编者陈独秀在“跋语”中说:“刘君此文,最足唤起文学界注意者二事,一曰改造新韵,一曰以今语作曲。”钱玄同在《新文学与今韵问题》一文中,也认为重造新韵和以今语作曲为“最有价值之论”。三十年代,朱自清在回顾新诗发展时说:“新诗形式运动的观念,刘半农氏早就有。他那时主张:一、‘破坏旧韵,重造新韵’,二、‘增多诗体’。‘增多诗体’又分自造,输入他种诗体,有韵诗外别增无韵诗三项,后来的局势恰如他所想。”(《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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