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分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276页(616字)

中国古代关于职业分工的理论。“四民”指士农工商,是构成传统社会的基本成员。《管子·小匡》:“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四民”为国家之本,好像房屋的柱石,故曰“石民”。士农工商不是阶级,而是不同的职业群体,其分别仅在于所从事的职业不同。《汉书·食货志》:“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这里的“士”不同于先秦贵族等级的士,而是指读书人,类似现代所谓知识分子,国家各级官员主要来自这个群体,故居于“四民”之首。农是农业人口的统称,包括各种阶层的人,如富裕的地主和贫穷的佃农。农家子弟通过学习,也可以成为士,进而步入仕途。在传统社会中,最令人羡慕的叫“耕读之家”,就是兼有士与农的家庭,进可以做官,退可以躬耕自食。工商的社会地位较低,尤其是商被视为“末业”,重农抑商是历代王朝的一贯政策。这主要表现在,商人可以发财,但不能做官。富商大贾尽管富可敌国,但在七品芝麻官前却自惭形秽,因为从社会地位来说,商贾处于四民之末。也就是说,商人是只有经济地位而没有政治地位的“贱民”。因此,古人是以成为“士”为荣,故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说法。像吕不韦那样以巨商而成为一国宰相的人,在汉代以后就几乎绝迹。汉武帝时为了推行盐铁专卖制度,曾经任用孔仅、东郭咸阳等大商贾为理财官,但好景不长,随着大一统专制王朝的发展,商贾便退出了中国的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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