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517页(612字)

中国第一部学术思想史。明末清初黄宗羲着。明朝亡国后,黄宗羲隐居不仕,在家乡着述讲学,屡次拒绝清廷的征召。这部《明儒学案》就是他晚年对明代学术思想“算总账”的成果。“学案”是黄宗羲的创体,即对学派源流、发展、演变等分别加以案考,以反映一代学术思想的来去脉。梁启超曾说:“清代学术之祖当推黄宗羲所着《明儒学案》,中国之有学术史,自此始。”但《明儒学案》与现代通行的哲学史或思想史在写法上颇不相同,它是以明代最有影响的十九个学派为纲,每一学派即立一“学案”,每案首列小序,述其学术渊源与要旨,再立小传,记载学者生平、着作、师承等,最后摘录其文集、语录等。间加案语,申明己见。黄宗羲首先是一位思想家,以思想家来撰写《明儒学案》这样的学术思想史,不可能没有高论。但《明儒学案》是“史”,而不是“论”,其价值并不在黄宗羲发表了多少自己的意见,而在其将明代错综复杂的学派以一种纲目分明、条理清楚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眼前,某学派某学者的思想观点一一有案可稽,而且是原文原话,让读者可以直接了解他们的思想观点和学术主张。事实上,黄宗羲常常是将自己的“论”寓于“史”中,如他不为李贽立案,就表明了他对这位反传统的思想家的否定态度。“史”都是由人写的,是作者或编者心中的“史”,尽管如此,《明儒学案》已经以最大的限度,排除了主观臆断、随意褒贬的通病,故直到今天,还不失为研究明代哲学的重要参考资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