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101页(1165字)

汉代以来大一统社会的道德纲领。

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纲”,原为提网的总绳,这里是一种比喻,意为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有绝对的支配权利,而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显然,这是君主大一统专制下男性社会的权力宣言。

“三纲”说并非儒家发明,而是始倡于战国韩非

韩非子·忠孝》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是古代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赤裸裸地宣扬君权至上的专制主义,将君臣关系完全绝对化。

先秦儒家论及君臣、父子、夫妇等关系,都是从相对的角度来切入,如孔子所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等,都是相对的关系。而且,在孟子那里,更有“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民本思想。在儒教经典以及先秦儒家言论中,是找不到“三纲”所表述的专制思想的。随着大一统君主专制的建立,西汉儒家董仲舒继韩非之后,从“阳尊阴卑”的角度来论证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从属关系。他在《春秋繁露·基义》中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自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又说:“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合”即“配合”,就是被支配的一方。这便是所谓的“王道三纲”。东汉谶纬神学始对“三纲”作明确的表述,据东汉钦定法典《白通义》:“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

”又引纬书《含文嘉》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从此,“三纲”就成了儒教的基本教义,宋代理学家甚至将其神化为“天理”,认为是亘古不变的绝对真理。唐代韩愈曾模仿周文王的语气,写周文王被纣王囚禁后的感情,道:“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南宋理学家朱熹对这两句赞叹不已,说:“看来,臣子绝没有说君王不是的道理。”此后中国便有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诛心之论,甚至使得传统士大夫在帝王面前情不自禁滋生出一种“原罪意识”。这与先秦儒家如孟子的主张,真是南辕北辙。有趣的是,朱熹却对孟子其人其书推崇备至,认为是孔子的嫡传,甚至公开声明,自孟子以后,真孔学便失传,汉唐儒家都是歪曲圣意,于是重新注释《论语》、《孟子》等,编为《四书集注》。这部《四书集注》在明朝被钦定为科举考试的圣经,八股文都必须在里面去找题目。朱元璋这位贫民出身的开国皇帝翻阅《孟子》,当读到“民贵君轻”、“诛独夫纣不算弑君”等句时,颜大怒,说:这老儿倘活到今日,朕非严办不可,下令在孔庙中撤销亚圣的牌位。

明清以来,“三纲”作为君权、父权、夫权的纲纪,就成了专制社会不可动摇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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