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人的商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91页(582字)

19世纪中叶,俄国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将中国新疆和东北变成其原料供应地和推销剩余商品的市场,鼓励俄商到新疆和东北各地经商。他们在中国境内办有洋行、商号、货栈、手工工场或牧场。十月革命后,其多数人留居中国,加入中国国籍,仍从事商业活动。主要居住在新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和黑江省的哈尔滨、齐齐哈尔。天津、大连亦为他们重要的经商据点。十月革命前,他们从事中俄贸易;十月革命后,他们从事中苏贸易。新疆的俄罗斯族商人在俄国和以后的苏联均设有据点,由亲戚或代理人经管,这些据点是靠近喀什的安集延、塔什干;靠近伊犁的阿拉木图;靠近塔城和阿勒泰的斋桑和斜米(塞米巴拉金斯克)。在那里,他们有洋行、商店和货栈。他们利用新疆的日用品主要靠从苏联进口、土特产主要向苏联销售的有利条件,采用各种巧妙的经营方式,进行不平等交易,如:给农牧民预先借款,秋后以本金和利息低价收购农牧业产品;前一年冬天或当年春天低价预买农牧业产品,以苏联的货物交换农牧业产品;甚至先高价赊予农牧民日用必需品,秋后低价折购农牧业产品等等。除乌鲁木齐外,还垄断了伊犁和塔城的商业。他们倾销俄国和苏联的汽车、煤油、呢子、毛布、棉布、糖、火柴、农牧工具(犁铧、搧镰、毛剪、奶油分离机)、缝纫机、自行车、留声机、手表等;收购羊毛、皮张、羊肠、棉花、干果、活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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