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45页(674字)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使用的通用历法。亦称“伊斯兰教历”、“希吉来历”。我国旧称“回历”、“回回历”。以公元622年9月24日,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约570-632)由麦加迁至麦地那(“希吉来”意即“迁徙”)。这一历史“迁徙”事件,成为伊斯兰教发展史上的重要标志。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执政时期,决定将这一年7月16日定为伊斯兰教纪年的开始。“至圣迁都元年”,系纯阴历。其纪年以太阴圆缺一次为一月,12个月为一年。月份凡30日为大月,29日为小月,不置闰月。全年354日,所余8时48分积至3年左右多出1日。以30年为一周年,置11个闰日,分别在第2、5、7、10、13、16、18、21、24、26、29等年的12月末置1闰日,带闰日的年份为355日。故,平均每年为354日8时48分,以回归年约少10日21时1分。积2.7个回归年相差一月,积32.6个回归年相差一年。每年规定9月为斋戒月,10月1日为开斋日。第12月上旬为朝觐之月,12月10日为宰牲日。使用7曜(日、月、火、水、木、金、土)纪日的周日法。每日的开始从日落时算起。每逢日曜为“主麻”日,为穆斯林“聚礼”日。回历于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正式传入中国,时称“万年历”。由元政府下令,颁行全国。至元十三年(1276)后,郭守敬所撰“授时历”及明代颁行的“大统历”,都参照该历而制定。我国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至今仍沿用该历,实行公历、农历、回历三历同时并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每年编印三历对照,发行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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