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53页(411字)

哈萨克人对火的尊称。哈萨克族先民原始宗教信仰火崇拜之遗迹。哈萨克人认为火是家庭的恩人、明灯,具有生命、灵性和某种神奇的力量,故虔诚地尊称为“火姑娘”。为了不遭其诅咒,不踩火塘里的火或火堆,不往火里吐唾沫,不用刀砍火焰。在婚礼中要举行往火里浇油的仪式。家里有人死亡,要点7盏或40盏灯,认为火能祛病禳灾。巴克思在医治患过敏症的病人时,要点白、蓝色的灯,或烧丁香树枝、硫磺等,用烟火熏。人们转移牧场,要让牲畜从两堆篝火中间穿过以驱邪。把婴儿放进摇篮时,为了驱鬼避邪,祛病禳灾,要用火熏摇篮。从前,发誓不杀人、不作恶者,须从两堆篝火中间通过;如杀过人,还须在通过篝火时,吻他人放过的枪或弓。为了祛除惊恐症,在烧红的铜勺里倒上油,再放些蓝色碎布,当油和碎布燃烧时,把铜勺凑近病人的脸,然后往铜勺里倒凉水,让铜勺里猛然冒出蒸气,使病人不寒而栗。所有这些都是由崇拜火姑娘而产生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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