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72页(208字)

亦译喀孜。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地区的伊斯兰教法官。其职责是负责裁定有关宗教、家庭、遗产以及刑事等方面的纠纷,监督穆斯林对《古兰经》、《圣训》及教规的遵守情况。行政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卡孜做出的任何裁决。在宗教法庭的发展进程中又逐渐形成了大法官和地方法官两个阶层。卡孜和大法官执掌名为“莫赫尔”的印章。每一个卡孜配一名穆夫提,即伊斯兰教法说明官;每一居民区还另配一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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