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301页(291字)

【生卒】:约1630—1710

【介绍】:

经名哈桑·伊本·阿卜都·瓦哈布,原名魏之都。湖南辰州(今沅陵县)人。中国伊斯兰教经学大师,苏菲主义学者。幼丧父,西北穆斯林部的舍起云收其为义子,改名舍起灵。16岁赴山东济宁拜胡登洲四传弟子常杰美为师,习阿拉伯文、波斯文经典。学成后,应聘在陕西、安徽、河南、广西、河北、山西等地设帐讲学,历40余年。治学严谨,要求严格,亲手制定《收录门人法》、《授学教徒法》等。曾主持编纂《经学系传谱》,根据《古兰经》订正中国伊斯兰教中他认为不合经训的18项。译着有《推原正达》、《米尔撒德》、《赖米阿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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