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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场地使用权出资如何作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204页(340字)

中方以原有的场地向合资企业投资时,应对场地使用权进行计价。场地使用权的投资作价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经营期限,凡合资合同中规定了经营期限的,按其规定期限计算;未规定经营期限的,则按十五年计算。(2)场地占用面积。(3)场地使用费标准。场地使用费的标准是根据场地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用途、交通运输设施、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等因素,由合资企业所在地的政府统一规定。(4)年金现值系数。由于场地使用费是每期支付的,因而对场地使用权作价时,要将场地使用费折算为现值。即“场地使用权”的价值=场地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使用费标准×按经营期限和一定贴现率的年金现值系缴(查年金现值表可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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