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406页(849字)

1954年,在老维吾尔医曼罗克的带领下,由民间医生肉孜毛拉、色买提、色普拉·卡日等4人共同组建了维吾尔医诊疗所。1956年6月,该所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卫生科的支持下,改建为集体所有制的民族医联合诊所,位于解放南路(二道桥)东侧,归属天山区卫生科主管。1964年,联合诊所名称改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族医联合诊所,所有制性质未变,有职工13人。1975年,诊所老医生巴亚洪·艾则孜(1888-1981)为弘扬维吾尔医药学,写信给赛福鼎·艾则孜、司义·艾买提、贾那布尔、阿木冬·尼亚孜等自治区党政领导,信中说:“当前拯救维吾尔医学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此需要对它进行开发、整理、发展、继承,并重视培养年轻一代。因此,可能的话,建立一所全民所有制的综合性维吾尔医医疗部门是必要的”。这个意见受到自治区党政领导的重视,赛福鼎·艾则孜,司马义·艾买提很快批示有关部门筹办。1976年6月1日,经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革委会批准,天山区民族医联合诊所改为全民所有制的乌鲁木齐市民族医医院,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主管,为科级建制,设病床10张,有工作人员14名,1977年自治区卫生局和乌鲁木齐市革委会根据自治区党委、革委会的决议,决定在乌鲁木齐市延安路(八户梁)修建维吾尔医医院,此项计划被批准后于1978年列入自治区基本建设规划,1980年开工,1982年冬季竣工,1983年开业应诊。建筑面积7925平方米,其中病房和门诊部面积3770平方米,制剂室1432.5平方米。1984年,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乌鲁木齐市民族医院建制升格为县级单位,院名改为乌鲁木齐市维吾尔医医院。后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隶属自治区卫生厅。该院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皮肤科、保健科、药剂科、供应室、门诊部、病案室、党办、院办、财务科、总务科等科室,有病床150张,职工17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83.5%,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少数民族卫生技术人员占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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