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196页(320字)

清政权机构之一。设立时间说法不一。多数人认为,始于1729年,到1911年改责任内阁止。主要职责,掌书谕旨,参赞军事、政治、外交、刑狱大事,对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鉴于军机处官员能经常在皇帝身边,传达“上谕”,转呈奏章,回答询问,辅助皇帝处理国家要事,因此权限很大。军机处无正式署衙和专职官员。其办公地点设在宫内隆宗门内,称为值房。全部工作由军机大臣主持,另设军机章京办理一切具体事务。军机大臣又称“大军机”,全部由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总督等官员奉皇帝特旨充当,均为兼职。其人数与任期都无限制。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也为兼职,由军机大臣从内阁中书中选调,经皇帝面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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