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81页(257字)

毛南族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婚后次日,新娘便和母亲以及伴娘们回娘家居住。3-7天后,婆家择吉日良辰,派原来接新娘的姐或妹,带一些礼物到新娘家请新娘回归。吃过晚饭,家婆当着全家人的面把玉手镯、银手镯给新娘戴上。接着,把半斤至一斤经过加工的棉条交给新娘,意为给新娘授权,以后家里的棉麻纺织等活儿,均由新娘主管。“发棉”仪式举行完后,还要请前来参加“发棉”仪式的叔伯等近亲们会餐。新娘只住一夜,便在天未亮之前,带着夫家赠送的枕头在姐妹们的陪同下返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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