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155页(178字)

黎族宗桃风俗。流行于海南省通什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部分地区。指死者家中无男性血亲当家,由女婿把家接下来,成为这个家庭的家长,支配和保护这个家庭,并负责办理死者后事和承担死者生前所负债务,供养死者年老或年少的亲人。如死者生前没有女婿,则按遗嘱指定旁族或较疏远的亲戚接家;无遗嘱,便由村寨众亲共同商议接家人。

上一篇:接婚 下一篇:节日登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