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22页(323字)

台湾高山族布农人用以笼络亲家及夫婿感情的一种方式。按习俗,两家联姻之后,女方送小1头给夫婿饲养。俟猪长成,女家派人将其捕杀,割留1块肉聊以报偿外,其余尽数携回。全家宴餐1顿后,家庭祭司从谷仓上面取下灵粟“达摩谷”,放在吃剩的猪肉上面,表示此乃夫婿对娶走女儿的赔偿,部落氏族其他成员无由均沾。第一头猪宰杀后,女方回赠1头小猪,长成又前往捕杀,如此往复,到出嫁的女儿亡故或彼此解除婚姻关系时止。女方如一时无猪,先送屠刀1把抵押,日后补送。此外,女方每有渔猎,也要备1份兽肉或虾馈赠夫婿。如果不送小猪及其它亲家礼,夫婿认为岳父有意冷眼而迁怒妻子,以致失睦。因而,对“送亲家猪”等礼俗,女方不敢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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