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95页(261字)
日本“台湾总督府”于1931年颁行的“理蕃”政策。有别于其20年代实施的“理番大纲”,故称“新理蕃大纲”。内容要点有:理蕃应着重于教化蕃人;应从实际生活出发安定蕃人生活;对蕃人应先示以诚信而后教化之;教化蕃人应纠正其旧的风气、思想、习惯;改善蕃人的生产、生活、经济状况;选择适当的人主管理蕃工作;修筑道路,便利交通;改善医药救疗之方法等。“新理蕃大纲”的制订,标志着1930年台湾雾社事件之后,日本殖民主义者针对高山族的实际情况,将理蕃政策重点从武力镇压转向“教化”怀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