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33页(181字)

黎语音译,意为请妻或叫妻。黎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海南省黎族地区。婚后第四或第十二天,或一个月左右,妻子要返回娘家,告诉家人做媳妇的情况。按惯例,媳妇第一次回娘家后不主动回婆家,以免众人说是想丈夫。为避免别人议论,婆家应主动派人去接,通常是丈夫亲自去接,也有由丈夫姐妹去接的;若丈夫年纪小,则由婆婆去接,不需带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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