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农业税收及承包合同管理单行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98页(384字)

为了加强农村税收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强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正确处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根据宪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农业税收及承包合同管理单行条例主要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条例》。单行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行农业税收管理的机关及其权限范围,农民征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征税对象,税收比例,特殊情况下的税收征管规定,税收来源及用途,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订立承包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法规,承包合同的效力及续订条款,承包合同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承包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条例的解释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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