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36页(444字)

1983年12月16日-26日在北京由国务院主持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来自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1个自治州、78个自治县(旗)的代表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所属33个部门的代表,共39个民族,577人。主要议题:1.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建设、逐步改善群众生活的指示。2.研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措施。3.总结交流各地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经验。4.研究管好用好各项扶持资金问题。会议的主要报告在全面地分析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后,提出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强调对林业、牧业、商业等方面要进一步放宽政策,对各个民族地区因地制宜、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多种经营等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到会作了重要报告,提出“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问题”。会议实际上是全面地讨论了少数民族地区如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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