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74页(323字)

本年度牲畜总增头数与本年初牲畜头数的百分比。总增头数由本年内繁殖成活仔畜头数减去本年内成幼畜死亡头数。用公式表示:

一般大牲畜和绵、山均按混合头数计算,和家禽不计入内。这一统计数字反映畜牧业生产发展的水平和收获量,是衡量畜牧业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和速度快慢的指标之一。由于繁殖成活仔畜的多少与能繁殖母畜的数量及其在畜群中所占的比重有关,因此,用牲畜总增率衡量生产水平时,须以畜结构基本相同为条件。减少成、幼畜的死亡,增加繁殖成活的仔畜,能提高牲畜总增率。目前,我国牧区一般牲畜总增率为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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