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孝文帝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07页(413字)

指北魏孝文帝拓跋(元)宏在位期间的改制,包括太后冯氏执政时期和孝文帝执政时期两个阶段。

孝文帝当政开初十二年,各地起义20多次,迫使北魏统治者改革。承明元年(476),冯太后临朝称制,进行改革。

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规定年15岁受田,不分胡汉。

随均田制又规定与之相适应的户籍和租调制度。十年(486),正式废除宗主督护,代之以三长制,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

三长负责清查户口与征收租税,成为政权基层机构,实行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妻为纳税单位,每年纳帛一匹,粟二石。十四年(490),孝文帝亲政,进一步推行改革。

十八年(494)正式迁都洛阳,实行一系列汉化政策:改官制,依魏晋南朝制度;禁胡服,强行推广汉话,改用汉姓,还下令诸州士族,重新确认汉族门阀。孝文帝改革促进了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发展了北方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北方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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