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29页(516字)

伊斯兰教历法。

“希吉来”为阿拉伯语“迁徙”之意。伊斯兰教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于639年为纪念穆罕默德622年自麦加迁徙麦地那这一历史事件,决定以622年为伊斯兰教历元年,并将阿拉伯太阴历岁首即622年7月16日定为教历元年元旦。“希吉来历”是太阴历,其计算方法为:太阴圆缺1次为1个月,历时29日12时44分2.8秒;太阴圆缺12次为1年,历时354日8时48分33.6秒。单月30天,双月29天,全年354天,不置闰月。

所余8时48分33.6秒积3年而达1日,置于12月末,该年为闰年,全年355日。该历30年为1周期,其中第2、5、7、10、13、16、18、21、24、26、29年为闰年,其余作为平年。

伊斯兰教历年实际天数比公历年少10日21时1分,积2.7公历年少1个月,积32.6公历年相差1年。因此该历各月每年所处的季节并不固定。该历以日落为一天之始,到次日日落时为一天。该历各月均有阿拉伯语名称,如伊斯兰教所规定的斋月即该历每年9月,称为莱曼丹月(Ramadān)。

中国历史上称该历为“回回历”,简称“回历”。于元代传入中国,元“授时历”及明“大统历”均曾参照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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