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343页(321字)

官署名,简称行省。

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部落),成吉思汗建国后置。元世祖中统(1260-1264)、至元(1264-1294)年间各省皆立,作为中书省派出机构,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设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

如有征伐之役,则分任军民之事,又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等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行尚书省。随后又复又改若干次。设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明沿元制,洪武九年(1376)废置,改置承宣布政使司。

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设各省布政使,从三品。

上一篇:行人司 下一篇:兄弟民族在贵州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