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依族民间历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1页(384字)

布依族一般通用农历,聚居地区有布依语的称谓,纪法也有一些特点。

(一)纪年:一年12个月,明、清时多数地区曾以十一月为岁首,部分地区曾以十月或十二月为岁首。现在除个别地区外,都已从农历一月算起,一年12个月,月大30天,月小29天,三年一闰,五年两闰,闰年13个月。

按十二地支依次称谓年份,如子年、丑年……亥年,周而复始,前面不配天干,也不用十二生肖纪年。(二)纪月:按序数称谓月份,但一月(正月)称“春节月”,十二月称“腊月”。

也有用十二地支称月份的,以十一月为岁首,按子月、丑月、寅月……依次称谓,多为神职人员使用。(三)纪日:一种与一般农历称谓相同,即子日、丑日……亥日,周而复始,前面不配天干,也无十二生肖的称谓。(四)纪时:每天分12个时辰,两小时为一个时辰,从半夜零时开始按十二地支从子时、丑时……依次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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