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34页(235字)

侗族“款”组织的首领。

由协商推选产生。一般为办事公道、熟悉款规、德高望重的长者。亦有才能出众、热心公益、年富力强的中年人。对内负责召集款众集会,维护治安,调解和处理纠纷;对外尤为战时相当于一个军事联盟,负责组织军事活动。款首之间、款首与款民之间都是平等的。款首平时不脱离生产劳动,办款里事不计报酬。

有时,处理完一事,当事者适当给些酬劳。遇关系到全款民众利益的重大事情,不能擅自定夺,需要召集款众或提到联合大款中商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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