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04页(268字)

藏语译音,意为“入赘婚”或“招赘婚”,藏族一种婚姻风俗,流行于西藏。

“入赘婚”有几种情况,一般家庭因女儿多,家无子嗣或缺乏劳力,故以赘婿解决其困难。另一种是家里有男子,但当了喇嘛而招赘。还有的家庭甚至将数子均分家出去或入赘他家,只留女儿招婿的。藏族人将入赘与出嫁平等对待,没有贵贱之分。无论在家庭中或在社会上,都受到人们的尊重。入赘之婿在家中与其他家庭成员享有同等待遇,分家时均分。

家庭父辈去世后,赘婿可为户主,主持门户,并且有继承全部财产的权利。过去贵族家庭也有以入赘扩张自己权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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