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加夏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595页(285字)
藏语音译,意为“立宗辩”,是格鲁派寺院最常见的辩论形式。
由立宗者根据自宗的文献经典提出自宗或本派承袭之论点,与对方进行辩论。其特点是立宗人只能就对方提出的问题加以解答,不得反问和发挥,往往问难的人拍掌高呼,挥舞念珠、帽子,手拉立宗人衣角或拍打他的身体,有时两三个人你拉我扯争相问难,并向立宗人做出各种奚落揶揄的姿态。
格鲁派寺院除此辩论形式外,还有一种辩论形式叫作对辩。
无论哪种形式的辩论,答辩人都必须冷静沉着,集中精力回答问题,对于问难人的过火行为,哪怕是近乎人身攻击的言词,都要始终保持宽宏大度,不能因辩论而发生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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