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632页(471字)

一夫一妻的家庭已很普遍,“妻兄弟媳”、“转房制”已是遗迹。

包办婚姻、近亲结婚、族内婚已逐渐被新的婚姻法所替代,青年人自由恋爱,征得父母同意即可。订婚时,男方以舅舅为首,还有媒人、亲戚4人或8人,带着一坛酒、两筒茶和糖到女方家求婚,媒人说明来意,介绍男方家庭情况,斟一碗酒给男青年,男青年再递给女青年,由女青年把酒敬给自己的父母,如把酒喝了,表示接受求婚。

接着男方舅舅双手捧着酒碗祭天地,向火塘泼洒,表示祝福婚姻已定。结婚日子由双方议定。结婚前一天新郎和舅舅、媒人、亲戚组成接亲队伍,背上12对馒头,半扇肉、酒、松明等,一到村口全村已婚妇女跑进新娘家把门关上。接亲队伍拿出两瓶酒,高声说吉庆祝福话,这时女方村中妇女打开房门,抢走酒,请接亲人进屋。

进屋后双方对唱调子,新娘斟两碗酒,第一碗递给新郎,再由新郎敬给新娘父母并给新娘父母叩头。另一碗敬给高声说吉利话的人。

当晚新娘家款待接亲人,第二天一早接亲队伍接走新娘。晚上新郎家招待送亲人和亲戚朋友。

夜晚宾主饮酒对歌、跳舞,通宵达旦,婚礼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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