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34页(550字)

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流传于我国广大藏族地区,以及蒙古族土族裕固族普米族纳西族等地区。

宗教音乐是藏传佛教寺院在一系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它包括诵经音乐、羌姆(宗教乐舞)音乐、寺院器乐音乐等三部分。诵经音乐是指寺院僧侣诵念经文时吟唱的声乐音乐,以及在经文段落之间穿插演奏的间奏性器乐音乐。

诵经吟唱的音调有的旋律性较弱,近于有节奏的念白;有的旋律性较强,有动听的曲调。

概括而言,诵经的音调具有宣叙性特点,多为一字一音,接近于语言的音调与节奏,使用的音域亦较窄。诵经时多使用寺院的鼓吹乐队伴奏、间奏,有时只用鼓、钹击节伴奏。

羌姆乐舞亦用鼓吹乐队伴奏,乐器包括同钦(大法号)、加林(似唢呐)、冈合(法号)、东嘎尔(法螺)、额阿(长柄鼓)、布切(大钹)、司涅(大镲)、达玛如(双面拨浪鼓)、止布(法铃)等。当鼓乐齐鸣、众神起舞之时,音乐舞蹈效果强烈而震撼人心,表现出浓重的、原始的宗教气氛。寺院器乐音乐是指寺院使用的仪式性的器乐音乐等信号性的器乐音乐。

前者如迎送活佛、贵宾时演奏的迎送曲和宗教节日僧众巡游时的仪式音乐等。

后者用于提示僧众按时作息或进行某项佛事活动,而用某种乐器奏出信号。藏传佛教寺院为了传承宗教音乐,使用了古老而独特的图形乐谱——央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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