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杭州辞典

杭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书籍:杭州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18:34:52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辞典》第593页(345字)

【释文】:

1989年8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4章18条。本办法规定,商品房价格由计划成本(包括征地费、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开发建设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及预收款利息)、材料差价、计划利润、税费、商品房的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等五部分组成。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以实际开发建设房屋的总计划成本、计划利润、税金、材料差价之和,除以商品房建筑面积后,再增减楼层差价、朝向差价进行计算。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代市政府收取地段差价、商品房附加费(包括配套费、旧城改造补贴费、人防工程费、绿化费和其他费用)、建筑税,上缴指定部门,专款专用。

商品房价格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产管理局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