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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书籍:杭州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18:35:39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辞典》第599页(389字)

【释文】:

1991年9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21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是指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其责任地段内的卫生、绿化和秩序。

“门前三包”的范围,纵向为建(构)筑物沿街的总长,横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道路边石。

“门前三包”的标准:卫生应达到地面无痰迹,无瓜果皮核、纸屑,无垃圾杂物,无污水,保持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卫生设施完好;绿化应达到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无践踏损坏;秩序应达到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挂,自行车停放整齐。

“门前三包”可采取责任单位自包、联包、出资委托代管等形式。对“门前三包”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本办法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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