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464页(217字)
国家收购农副土特产品奖售的粮食。
1961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收购重要经济作物实行粮食奖励的指示》,确定对棉花,主要油料,部分中药材、土产、出口水果等,在收购时奖售一定数量的粮食。这对于促进生产,增加收购,供应市场和出口等起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生产的发展,各种奖售的作用已基本消失。因此,国家规定,从1985年粮食年度起,收购生猪及其他农副产品奖售粮食(除蔗、糖主产区外)都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