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569页(222字)
指由省、市、县直接领导和管理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
地方项目有两种形式:一为部商地方项目,一为地方统筹项目。部商地方项目隶属关系归省、市、自治区领导,但这类项目对国民经济影响较大,需要统一调配。其建设方案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和省、市、自治区商定,投资计划由地方下达;地方统筹项目的计划、投资、建筑材料均由地方负责统筹安排。地方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都属于地方,投产后的收入也是上缴地方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