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3:42:4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659页(319字)
为保障海上航行船舶上的人命安全,在船舶结构、设备和性能等方面规定统一标准的国际公约。
根据公约规定,各缔约国所属船舶须经本国政府授权的组织或人员检查,符合公约规定的技术标准,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从事国际航运。第一个公约是1913年在伦敦召开的第一次国际海上人命安全会议后于1914年1月20日制定的,但没有生效。
第二个也没有生效,第三个公约于1952年11月19日生效。现行公约是1978年2月6日至17日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油船安全和防止污染会议上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78年议定书》。
我国政府于1982年12月17日加入此议定书,议定书自1983年3月17日起对我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