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4页(279字)
指商人的户籍。
秦汉时期对在市内经营商业的商人专立户籍,有市籍的商人,向官府交纳的算赋(人口税)、车税比一般居民为重。汉武帝时,颁布戍边对象的7条中有4条是针对商人的,即“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即商人),故有市籍五(指过去经商的),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即祖父母)有市籍七”。汉高祖也规定有市籍的商人不得坐车、穿丝绸衣服以及携带武器,并加重他们的赋税。
后来又规定商贾子孙不得做官。
市籍是秦汉时统治阶级抑商政策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商人进行管理和实行轻商政策、抑商政策的一种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