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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市场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4:59:4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81页(991字)

金融业历史悠久,早在19世纪中叶,英国人就首先在新加坡创建银行。

本世纪初,当地资本的银行出现,到50年代,有数十家银行。1965年新加坡独立以后,政府开始有计划地把新加坡发展成为国际金融中心。1968年,设立了“亚洲货币单位”,即亚洲美元,从而为国际金融中心奠定了基础。1978年,废除了外汇管制,外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量涌入,金融市场迅速国际化,1982年成为最大的亚洲外汇市场。

新加坡金融市场主要有:(1)外汇市场,各种主要外国货币如美元、德国克、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法国法郎等,日成交额占外汇市场成交总额的90%,新加坡元与其它外币的成交额占10%。目前外汇日平均成交额约300~500亿美元。

(2)亚洲美元市场,主要用来在世界其他国际资本市场经营套汇业务和向国际银行提供资金。这个市场同时也表现为一个银行同业市场,其资金的70%以上在银行同业之间流动。(3)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债券市场。(4)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同业市场和贴现市场。(5)黄金市场。金融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管理局、货币发行局、中央公积金局、政府投资局;一类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各种商业银行、证券银行、金融公司、贴现公司、国际货币经纪行、租赁公司、托收信贷公司、保险公司。

另外,还有邮政储蓄、船务经纪等其他金融机构。新加坡几十年金融的发展,无论从交易额上看还是从市场种类看,都已趋向成熟和齐备,成为名符其实的国际金融中心。

其特点有:①没有中央银行,其金融管理局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对各种金融机构和各类金融市场进行管理。②金融政策开放,没有外汇管制。③外国资本比重大,商业银行中,外国银行占90%。④新加坡政府的、民间的各类金融机构并存。

⑤金融业各类市场齐备。⑥政府对国内金融市场和境外金融市场分开管理,把商业银行分为3类,一类是全面执照银行,它可以经营全面性金融业务;第二类是限制性银行,不得经营储蓄业务,不得接受25万新元以下存款;第三类是岸外银行,主要经营非新加坡居民的外汇业务。

金融业是新加坡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通过中央公积金法,建立公积金制度,实行强制性储蓄,雇主或工人每月收入在200新元以上的,必须由雇主按月交纳规定数量的公积金。另外,中央公积金吸收的资金,基本上用于政府的长期债券,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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